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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水泥的强制检验规定

嘉峪检测网        2015-09-15 23:59

201547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二字第10420001500号,修订“应检验水泥商品之相关检验规自即日生效。

修正照表如下:

修正后

修正前

品名

检验标准

参考货品分类
号列

品名

检验标准

货品分类号列

卜特兰水泥

CNS 61

20111115日修订公布

2523.29.90.00.2-A

其他卜特兰水泥(限检验卜特兰水泥)

CNS 61

20111115日修订公布

2523.29.90.00.2-A

水硬性混合水泥

CNS15286

2014730修订公布

2523.29.90.00-2-B

2523.90.90.00-6-B

其他卜特兰水泥限检验采用高炉炉碴或卜作岚材料或以上两者,与卜特兰水泥或卜特兰水泥熟料制成之水硬性混合水泥

CNS 15286

20111219日修订公布)

2523.29.90.00-2-B

其他水硬性水泥(限检验以炉碴与石灰制得之水硬性混合水泥

2523.90.90.00-6-B

相关检验规定:

一、   表列水泥商品之相关检验规定自公告日起生效。检验方式仍采监视查验及管理系统监视查验双轨并行制。

二、   表列水硬性混合水泥商品自公告日起,依修正后之检验标准实施检验,修正前检验标准自公告日起停止适用。

三、   表列参考货品分类号列仅供参考,属表列之商品如经“财政部关务署”或“经济部”国际贸易局认定非归属表列参考货品分类号列,仍应于进入市场前完成检验程序。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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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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