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嘉峪检测网 2014-11-27 20:58
工信部:“能效之星”称号有效期 家电2年工业装备3年
近日,工信部网站发布了《“能效之星”产品目录(2014)》。共有10个品类128个型号的产品入围。其中,家电产品涉及电动洗衣机、热水器、液晶电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共5大类,有17种类型的97个型号家电产品入围。
在工信部公布的《“能效之星”产品目录(2014)》中,具体包括:
一、消费品类产品,包括电动洗衣机9个型号产品、热水器18个型号产品、液晶电视16个型号、房间空气调节器40个型号产品、家用电冰箱14个型号的产品。
二、工业装备类产品,包括变压器13个型号产品、电动机4个型号产品、、压缩机3个型号的产品、风机5个型号产品、工业锅炉6个型号产品。
品牌方面,涉及海尔、海信、万和、TCL、美的、美菱、格力等知名品牌。
公告明确表示,列入《目录》的产品,可在产品明显位置或包装上使用“能效之星”标志。《目录》中消费类产品“能效之星”称号有效期为2年,工业装备“能效之星”称号有效期为3年。
“中国能效之星”简介
进入“十二五”,国家先后制定发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2011-2015)》,国家节能中心借鉴江苏省苏州市的“能效之星”活动经验,在国家层面组织开展“中国能效之星”评价工作。
一、目标和定位
1、强化用能单位的能效意识和能效形象,推动其不断寻找节能空间和机会。
2、科学评价用能单位的能效水平,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和节能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体检”。
3、探索建立基于市场化机制的用能单位能效评价体系,激发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使用成本的积极性。
4、打造独立、客观、公正的“中国能效之星”评价活动品牌,成为激励用能单位不断提高能效水平的有效机制。
二、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中国能效之星”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政策规划、能效实践、能源绩效三大方面,10余项指标,涵盖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行为节能等多个方面。
1、政策规划。主要评价用能单位是否制定了节能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规划计划和行为规范,如能源管理制度、节能目标分解、节能规划、节能操作规范等。
2、能效实践。主要评价用能单位是否开展了节能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包括配备能源管理师、用能计量监测、产品/服务开发设计、物资设备采购、节能技术改造、能源审计和诊断等。
3、能源绩效。主要评价用能单位开展节能工作的效果好不好,通过一些定量指标,如综合节能率、能效水平状况(与同行业其他单位的比较)、能效改进效果(自身的纵向比较)、节能投资力度和效益等进行评价。
三、“中国能效之星”评价的意义
组织开展“中国能效之星”评价活动,对政府、用能单位(企业)和社会均具有积极意义。
(一)政府层面
1、有助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实现节能目标,兑现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到2020年碳强度降低40-45%”的庄严承诺。
2、与国家开展的“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紧密结合,提高该行动的实施效果。
3、使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实施的举措更有针对性,效果更好。
(1)科学辨别出能效水平高的用能单位,树立典型模范;
(2)有针对性地为需要帮助的用能单位提供支持,帮助其改善能源利用状况;
(3)对能效水平低下且无改进意愿的用能单位采取限批、关停等惩罚性举措,督促其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效水平。
(二)用能单位(企业)层面
可以帮助用能单位:
1、从制度、规划、技术、行为等多方面加强节能管理。
2、了解能源管理薄弱环节并明确努力方向。
3、全方位审视用能单位内部能源管理状况,推动节能工作常态化。
(三)社会和市场层面
1、为社会公众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判别标准,提高用能单位在节能低碳方面的社会形象。
2、用简单易懂的方式,向投资者、采购商、消费者及社会公众传递用能单位的真实能效信息。
3、为市场提供信息和商机,为节能服务需求和供给搭建对接平台,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4、有助于消减国际上对不了解中国企业在节能环保方面所作努力而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
来源:嘉峪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