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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碱性磷酸酶 检测样品:血清 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三版-2006-卫生部,第四篇,第四章,第三节,一:速率法
机构所在地:广东省珠海市
检测项:碱性磷酸酶 检测样品:血液 标准: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第三版《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四篇,第四章,第三节,一:速率法
机构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检测项:碱性磷酸酶(ALP) 检测样品:实验动物 血清 标准:《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第三版)第四篇 临床化学检验
机构所在地:北京市
检测项:碱性磷酸酶(ALP) 检测样品:动物血液(血清/血浆)生化 标准:《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三版,2006)第四篇/第四章/第三节(P412-413)
机构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检测项:碱性磷酸酶 检测样品:血清 标准:《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 卫生部 (第三版)2006年,第四篇,第四章,第三节,一:速率法
机构所在地:福建省莆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