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监管召回

20家械企飞检:14家责令整改,6家停产,2家立案查处

嘉峪检测网        2021-12-07 15:28

广西药监局近日消息,2021年3月22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了全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本次检查由广西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派出20个检查组,分别对全区20家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检查发现缺陷项共271项,责令企业限期整改14家,暂停生产6家,立案查处2家。详情如下:

 

一、广西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厂房设施、文件管理、成品检验等方面存在缺陷,其中关键项目1项。

 

1.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暂停生产,责令改正,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既往产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2.2021 年4 月13 日,经贵港检查分局对该公司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准予即日起恢复生产。

 

二、广西康翔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人员、设备、文件管理、成品检验等方面存在缺陷,其中关键项目3项。

 

1.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暂停生产,责令改正,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既往产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库存产品暂停销售。

2.鉴于该公司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到期后均未延续,该公司不再生产经营。

 

三、广西昌鑫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采购、设计开发、生产管理、物料管理、成品检验等方面存在缺陷,其中关键项目2项。

 

1.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暂停生产,限期改正,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既往产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2. 2021 年6 月15 日,经防城港检查分局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准予恢复生产。

 

四、广西福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厂房与设施、留样、文件管理、生产记录等方面存在15项一般性缺陷项目。

 

1.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由百色检查分局督促该公司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

 

五、桂林新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厂房与设施、采购、生产管理、产品追溯等方面存在缺陷,其中关键项目7项。

 

1.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暂停生产,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既往产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 号)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2.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2021年10月14日,桂林检查分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3.2021年6月7日经桂林检查分局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准予恢复生产。

 

六、桂林懿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人员、留样、设计和开发、文件管理等方面存在5 项一般性缺陷项目。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由桂林检查分局督促该公司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

 

七、桂林永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人员、检验、留样、仓储、文件管理等方面存在5 项一般性缺陷项目。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由桂林检查分局督促该公司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

 

八、广西安洁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人员、仓储、设计开发、生产管理、物料管理、成品检验等方面存在缺陷,其中关键项目2 项。

 

1.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暂停生产,限期改正,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既往产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2. 2021 年5 月27 日,经南宁检查分局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准予恢复生产。

 

九、广西超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设施、仓储、留样、生产管理、检验等方面存在缺陷,其中关键项目2 项。

 

1.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暂停生产,限期改正,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既往产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2. 2021 年5 月27 日,经南宁检查分局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准予恢复生产。

 

十、广西南宁世勋口腔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人员、设施、仓储、验证、生产管理、检验等方面存在缺陷,其中关键项目2 项。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由南宁检查分局督促该公司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

 

十一、桂林优利特医疗电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不良事件监测、清洁验证、仓储等方面存在10 项一般性缺陷项目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由桂林检查分局督促该公司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

 

十二、桂林乐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设计开发、仓储、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7 项一般性缺陷项目。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由桂林检查分局督促该公司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

 

十三、广西康柏莱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厂房与设计、检验、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11 项一般性缺陷项目。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由南宁检查分局督促该公司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

 

十四、巴迪泰(广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仓储、检验、文件管理、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8 项一般性缺陷项目。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由南宁检查分局督促该公司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

 

十五、广西润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仓储、文件管理、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缺陷,其中关键项目1 项。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由南宁检查分局督促该公司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

 

十六、南宁市奥列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人员、采购、文件管理、生产管理、检验等方面存在缺陷,其中关键项目5 项。

 

1.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暂停生产,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既往产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 号)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2.企业正在停产整改中。

 

十七、南宁源贝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物料采购、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产品追溯等方面存在缺陷,其中关键项目6 项。

 

1.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暂停生产,责令改正,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既往产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2.由南宁检查分局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十八、广西同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仓储、设备、文件管理、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缺陷,其中关键项目1项。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由南宁检查分局督促该公司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

 

十九、南宁市靖佳齿科技术中心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人员、厂房与设计、原材料采购、仓储、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11 项一般性缺陷项目。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由南宁检查分局督促该公司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

 

二十、广西道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人员、采购、仓储、文件管理等方面存在7 项一般性缺陷项目。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由南宁检查分局督促该公司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整改符合要求。

 

分享到:

来源:广西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