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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环保局对二十二种化学物质实施进口限制

嘉峪检测网        2015-09-10 23:24

美国环保局刊登一项最终规则,对22种化学物质实施进口限制,规定这些物质于生产前必须向局方通报。该规则订明,任何人有意生产(包括进口)或处理这22种化学物质的其中一种以进行被列为重要新用途的活动时,必须在展开该活动最少90日前通报美国环保局,让局方有机会评估相关的新用途,如有需要可以禁止或限制活动展开。

受规则监管的化学物质是用作传热流体、工业塑料阻燃剂、聚合反应反应物、树脂涂料、净水器中间物、杀虫药和肥料制剂添加剂、电子物料的黏合树脂、工业用皮革软化剂、发光二极体晶片部件、塑料形态调节剂、工业油墨和染料成份、润滑油添加剂、用于聚合物生产的中间物以及其他用途。

进口商必须证明这些进口化学物符合《有毒物质管制法》所有适用的规则及命令,包括重要新用途规定。此外,任何人士若出口或有意出口这些物质,均须遵守《美国法典》第15卷第2611(b)条的出口通知规定,以及依循《美国联邦法典》第40卷第707部分D段的出口通知规定。

若美国环保局于7月6日前收到书面反对或批评意见(或有意呈交有关意见的通知),便会在生效日期前收回规则的相关部分。否则,规则便会于8月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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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香港贸易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