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监管召回

台湾地区禁止金门县偶蹄类动物及其产品输往台湾本岛及其他离岛

嘉峪检测网        2015-09-04 08:56

2015年5月8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防字第1041472332号公告,订定“金门县偶蹄类动物及其产品禁止输往台湾本岛及其他离岛”,并自即日生效。

 

指定金门县的偶蹄类动物与其屠体、内脏、生鲜及加工的产品,于2016年5月8日以前,禁止输送至台湾本岛及其他离岛。

 

分享到: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