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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国RoHS常见问题(上)

发布时间:2016/04/25 点击次数:1310次

新版中国RoHS即《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7月1日生效。2006年2月28日公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Q1:新版本在具体要求方面做了哪些调整?

A1:主要做了以下调整:

[1]适用产品范围由电子信息产品扩大至电器电子产品。

[2]完善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管理方式,由达标管理目录代替重点管理目录。对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合格评定制度进行管理。

[3]除了包装物的标识要求。包装物的标识要求参考GB/T 18455-2010《包装回收标识》。

 

Q2:相关方如何判断自己的产品属于《管理办法》的管辖范围?

A2:可通过以下流程判断。

 

Q3:《管理办法》中多处提到了应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不得违反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请问这些主要指的哪些标准?

A3:指以下标准(包括修改单):

[1]GB/T 26125-2011IDT IEC 623212008)《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2]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3]SJ/T11364-2014《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

 

Q4GB/T 26125-2011GB/T 26572-2011SJ/T 11364-2014均为推荐性标准,企业是否必须执行?

A4GB/T26125-2011、GB/T 26572-2011、SJ/T11364-2014是为实施中国RoHS配套制定的。企业只有执行这些标准,才能满足《管理办法》要求,所以适用范围内的产品须遵照执行。

 

Q5:什么是达标管理目录?

A5:达标管理目录包括电器电子产品类目、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种类、限制使用时间及例外要求等内容。凡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其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GB/T26572-2011的限量要求。达标管理目录尚在制定当中,将采取逐批次发布的形式。

 

Q6:《管理办法》中第三条第(五)款中的“7.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害物质应如何理解?

A6:这是中国法律规范性文件的一般表述方式。

随着技术发展和对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是否限制其他有害物质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本条款中的物质列表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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